苏州公积金代办服务网
联系人:
电 话:13641998958
地 址:江苏省苏州市
网 址:http://xibaikang.cn
邮 箱:
Q Q:
苏州公积金的提取对于在职员工来说,是一个相对简单但需要一定步骤的过程。根据苏州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,有多种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,包括购建住房提取、归还住房贷款提取、租房提取、患重大疾病提取和低保特困提取等。以下是对这些提取方式的详细解读:
#### 一、购建住房提取
购建住房提取适用于以下情形:
-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、公有住房使用权或公有住房产权(一次性或分期付款)。
- 职工购买存量住房(二手房)、拆迁安置住房。
- 职工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。
提取步骤:
1. **准备材料**:
- 身份证件原件(居民身份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)。
- 根据购房类型提供相应的购房证明文件,如《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》(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)、契税完税证明或《增值税普通发票》原件(有效期一年)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》原件等。
- 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,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。
- 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(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,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、建、农、中、交、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)。
2. **提交申请**: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。
3. **审核与划款**:工作人员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。
#### 二、归还住房贷款提取
归还住房贷款提取适用于:
- 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,且贷款银行已与中心签约。
- 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存在未还清的住房贷款,或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,但贷款银行尚未与中心签约。
提取步骤:
1. **准备材料**:身份证件原件、贷款合同、还贷证明等。
2. **提交申请**:
- 贷款银行已与中心系统联网的,职工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。
- 贷款银行未与中心系统联网的,职工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,并与职工签订纸质《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》。职工凭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大厅进行系统申请。
3. **审核与划款**:工作人员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。
#### 三、租房提取
租房提取适用于:
- 职工及配偶租赁公租房。
- 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,租赁商品住房用于自住。
提取步骤:
1. **准备材料**:身份证件原件、租赁合同、租房发票等。
2. **提交申请**: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。
3. **审核与划款**:工作人员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。
#### 四、患重大疾病提取和低保特困提取
患重大疾病提取适用于职工及其配偶、直系亲属患癌症、白血病、尿毒症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器官移植等五种重大疾病。低保特困提取适用于职工属于低保、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、特困职工,持有相关证件或在民政部门网站查询得到相关救助信息。
提取步骤:
1. **准备材料**:身份证件原件、疾病诊断证明、医疗费用发票、低保特困证明等。
2. **提交申请**: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。
3. **审核与划款**:工作人员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。
#### 五、注意事项
- 提取公积金时,务必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- 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受理时间一般为三个工作日,工作人员会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结果。
- 职工离职时,只要符合提取条件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。
通过了解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关材料,苏州公积金在职员工可以顺利提取公积金,满足自身的住房、医疗等需求。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。
下一篇:苏州离职公积金政策咨询